各位CCF会员:
根据《CCF职业教育发展委员会条例》规定,遵照2021年5月13日CCF秘书长会议精神,第三届职业教育发展委员会委员产生实行资格遴选制,不少于80人,不设上限;常务委员产生实行现场差额选举制,不多于24人,其中职业院校不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
经2021年5月22日换届会议选举产生的常务委员共计22人,可再增选2人。委员共计86人,可增选若干人。现面向CCF会员公开征集委员与常务委员。有意向者请填写附件,于7月1日前提交至CCF VC秘书处邮箱(ccfvc@ccf.org.cn)。CCF VC秘书处将参考《委员参选资格条件》、《常务委员参选资格条件》进行资格遴选,遴选结果将在7月5日起陆续以邮件形式通知。
所有常务委员候选人均须出席于7月11日在兰州召开的2021 CCF职业教育大会(会议链接附后),并参加增选竞选(常务委员候选人演讲3分钟/人),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竞选资格。常务委员将通过现场差额竞选决定。
委员候选人无须再进行现场竞选,但所有委员均须出席于7月11日在兰州召开的CCF职业教育大会(会议链接附后),并行使竞选投票权,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委员资格。
期待你为职业教育作出更多贡献!
附件下载:
CCF VC委员会参选资格条件
委员参选资格条件
1. 第三届VC委员数量不少于80人,不设上限;
2. 委员须是有效CCF专业会员。谙熟职业教育,在生产、教学、管理一线,对发展职业教育有强烈的愿望,在业界有一定声望;
3. 委员所在单位有效CCF专业会员数(含推荐其他单位专业会员数)不少于 5 人;
4. 同一单位允许多名委员申请,每增加 1 名委员,须同时增加所在单位(或推荐其他单位)5 名 CCF 有效专业会员;
5. 第二届VC委员申请连任者,根据VC秘书处统计考勤结果考核。连续两次工作会议不出席者失去资格;
6. 在满足2、3、4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委员分布的地区性和代表性。
常务委员参选资格条件
1. 第三届VC常务委员数量不多于24人,其中职业院校不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
2. 常务委员须是有效CCF专业会员,会龄1年以上,过去二年积极参与CCF VC活动。谙熟职业教育,在生产、教学、管理一线,对发展职业教育有强烈的愿望,原则上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在业界有一定声望;
3. 常务委员所在单位有效CCF专业会员数(含推荐其他单位专业会员数)不少于 20人;
4. 同一单位允许不超过2名常务委员申请,每增加 1 名常务委员,须同时增加所在单位(或推荐其他单位)20 名 CCF 有效专业会员;
5. 第二届VC常务委员申请连任者,根据VC秘书处统计考勤结果考核。连续两次工作会议不出席者失去资格;
6. 在满足2、3、4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常务委员分布的地区性和代表性。
如果您有疑问,可发邮件至ccfvc@ccf.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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