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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摘要:数据已经成为数字经济时代的基础性资源、重要生产力和关键生产要素,正在引发新型社会经济形态的变革,带动“数据生产力”的快速发展。构建适应数据生产力的数据要素基础制度是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期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数据产权制度要跳出所有权思维,聚焦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的分置运行规则。 当前,数据生产力的发展已经领先于生产关系,工业时代形成的生产关系已经不能适应数据生产力时代的需要,所以需要在数字产业化,尤其是产业数字化的进程中不断创新数字化生产关系,以适应数据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同时,数字化生产关系的进步又反作用于数据生产力,当数字化生产关系适合数据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时,对数据生产力的发展起推动作用,而当数字化生产关系不适合数据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时,就会阻碍数据生产力的发展。因此,必须先行构建完备的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更好地协调和处理与数据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数字化生产关系,统筹推进数据产权、数据要素流通与交易、数据要素收益与分配、数据要素治理等基础制度体系的建设,激发数据生产力乘数效应的有效发挥,最大限度地赋能实体经济。
讲者简介:王春晖,中国科协网络与数据法治决策咨询首席专家,浙江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双聘教授、南京邮电大学信息产业发展战略研究院首席教授,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联合国国际电联《国际电信规则》中国工作组专家,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四工作组)中国观察员专家团成员,中国行为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兼网络与数据法学研究部主任,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网络空间治理与数字经济法治(长三角)研究基地主任。